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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万达轮胎有限公司
年产1500万套ATV轮胎和ST特种轮胎项目一期工程(二阶段)
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征求公众意见公告
1、建设项目情况简述
建设地点:河北广宗经济开发区,新邢清路北侧、大牙线西侧、兴广路东侧、建业街南侧,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5°08′39.2″、北纬37°02′57.13″。
建设内容及规模:一期工程二阶段建设内容如下:购置安装生产挤出出型生产线1条、成型机14台、硫化机60台,年产ATV车胎360万套/年。
2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及调试效果
①废气:废气主要为压延挤出废气、配料炼胶废气和硫化废气。压延挤出废气:废气经收集后引至喷淋塔+干式过滤器+活性炭吸附浓缩+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,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,根据验收检测可知,外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《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27632-2011)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,臭气浓度排放满足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4554-93)表2排放标准值要求;硫化废气:废气经收集后引至喷淋塔+干式过滤器+活性炭吸附浓缩+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,通过36.7m高排气筒排放,根据验收检测可知,外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《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27632-2011)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,H2S、臭气浓度排放满足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4554-93)表2排放标准值要求;密炼工序废气:称量配料(22工位)废气收集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压片冷却开炼(下辅机)废气经喷淋塔+干式过滤器+活性炭吸附浓缩+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,通过40m高排气筒排放;密炼机炼胶(填料口)、上辅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经脉冲布袋除尘器+喷淋塔+干式过滤器+活性炭吸附浓缩+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,通过38m高排气筒排放;②废水:生产过程设备及产品冷却水循环使用,不外排;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,不外排;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,根据验收检测可知,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,满足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8978-1996)三级标准及广宗县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,排入广宗县城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。③噪声:将各生产设备置于室内,安装基础减振,采用厂房隔声、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,根据验收检测可知,南厂界噪声满足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中的4类标准,其余厂界满足3类标准要求。④固废:裁断工序产生的下脚料外售至物资回收部门,一般固废满足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》(GB18599-2020)中的相关规定;生产设备产生的废机油、废油桶,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、废过滤棉、废催化剂为危险废物,在东厂区(二厂)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送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,危险废物满足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》(GB18597-2001)及修改单(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)中的相关规定;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,可妥善处理。
项目废气、废水、噪声经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,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置,符合环评及环评审批意见要求,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。
3、验收监测
河北万达轮胎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套ATV轮胎和ST特种轮胎项目一期工程(二阶段)在设计、施工和运营期间均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,并在施工和营运期认真开展了环境管理工作,较好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复意见中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,环境保护效果良好,较好的执行了环境保护“三同时”制度。
根据验收监测结果,厂区废水、废气、噪声均可做到达标排放,固废均妥善处置,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。据此本公司认为该项目建设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。
4、公众参与的范围及主要事项:
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影响区的公众。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:
(1)公众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
(2)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担心及要求
(3)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
(4)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持态度
5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:
公众可通过填写调查表、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。
本次公示的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-2022年12月14日。
建设单位:河北万达轮胎有限公司 联系人:关永硕
联系电话:18132919116 通讯地址:河北广宗经济开发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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